2023上半年四川宜宾市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开展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23年06月13日 14:33:17
来源:高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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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高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和条件

  (一)受理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高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高县行政辖区内的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驻高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权限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申报网址: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人按提示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1寸白底证件照。

  (二)体检

  1.体检时间:6月13日—6月22日;

  2.申请人到四川省内二级乙等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三)现场确认

  1.时间:6月25日—6月26日上班时间。

  2.地点: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107(高县庆符镇硕勋大道西段69号)。

  3.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请条件确认。确认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持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高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均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未通过验证的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未通过验证的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普通话要求: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近期免冠1寸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通过验证的须验原件,收复印件,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四)领证

  认定合格人员到高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高县恒远兴城)三楼教体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831——5362807。

  三、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上述教师资格的人员于6月25日—6月26日上班时间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网上报名、体检等其他事项请进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yibin.gov.cn)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要求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的,须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请咨询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31-5851133。

  (五)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jyj.yibin.gov.cn

  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

  附件_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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