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入编教师报考条件
想要参加天津市教师招聘考试,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天津市的考生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天津市入编教师的报名条件吧!
我们以《2020年天津蓟州区教师招聘公告》为例来了解一下。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74人,纳入事业编制。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6.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但应于录取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影响仪容的(若录用后,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