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16年09月14日 09:40:12
来源:www.kuke99.com
浏览量:2036

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该厅9月12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称,今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13日至11月20日进行(其中,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13日至10月21日)。资格认定范围为在海南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据了解,此次认定对象为: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南省内,截止2016年12月30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人员;2011年入学且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的人员,今年上半年来不及申请的可在本次申请认定。

认定条件为: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的应达到一级水平,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或工作地在三亚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科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三亚市教育局。

申请人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三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38860907(三亚市教育局),88812583(海棠区教科局),31898111(吉阳区教科局),88341862(天涯区教科局),88823053(崖州区教科局)。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