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四川资阳雁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年09月29日 16:10:47
来源: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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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资阳市雁江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资阳市雁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资阳市雁江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资阳市雁江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或台湾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具体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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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1.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 其余人员应取得有效期内的,与申请学段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普通话要求

  1. 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 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现场确认前到资阳市雁江区中医院(沱东新区)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表见附件)。

  三、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认定,其在雁江区的现场确认点设在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时间

  10月8日至10月29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 申报网址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 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认定机构选择“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者,认定机构选择“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07室)进行审核确认。

  1. 时间

  (1)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11月2日至11月3日(8:30—12:00;14:30—18:00);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11月5日(8:30—12:00;14:30—18:00)。

  2.需准备如下材料

  (请自行准备一个“牛皮纸”档案袋,用于装申请者本人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收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收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收复印件1份,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收复印件1份;其余人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收打印件1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种类)。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收复印件1份。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资阳市雁江区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资阳市雁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对认定不合格的,我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证书发放日期和方式将根据全市认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及时在工作QQ群(群号:228977983)进行公告,请务必加入群,并及时关注。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认定可能会根据防控要求调整相关时间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或工作QQ群予以发布,请申请人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请申请人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如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申请人,须提前到达资阳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认定时提供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申请人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6.请申请人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资格复审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和体检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及时加入工作QQ群(群号:228977983;群名称:雁江区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以便开展交流。

  咨询电话:028-26217020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9日

  来源:http://sjyj.ziyang.gov.cn/show_news/321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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