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增强农村教师归属感

2016年08月24日 1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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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布的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我们农村学校打了一针强心剂。”说起《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龙泉中学校长陈健表示,这让他们农村学校留住优秀教师更加有信心了。

新措施激发教师活力

“新方案有助于老师改变安于现状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激发农村学校教师的活力。”永兴中心小学教师吴琼珠表示,以前中学和小学是两种不同的职称体系,使得许多小学教师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中学教师的心理,当取得一定职称后,就容易产生安于现状的思想,对于学校的教学有效开展会产生消极影响。

吴琼珠表示,她从教八年,按照新体系算二级教师。当看到《方案》中提到在评价标准上,将会对农村学校教师适当倾斜的时候,加上一旦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市县范围内进行跨校评聘。这让他们感受到了国家的重视,是一种平等的体现,这种感觉真的不错,有了一种更强的归属感。

让更多优秀教师留农村

“学校最怕的就是看着一名优秀教师前往别的学校而无能为力。”谈到教学工作的开展,陈健表示有的时候真的很无奈,一名优秀的年轻教师要走,你用什么来留?待遇、职称,这在以前是很难实现的,而新改革措施的实施,给我们农村学校打了一针强心剂,评审标准向农村学校倾斜,将会让我们留下更多优秀教师,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陈健表示,本次的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法等方面进行,无疑让农村学校教师有了更多的机会。加上评价更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方法及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改变了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给学历普遍相对较低的农村学校教师带来了利好,对于我们稳定和吸引优秀教师在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小学和教学点任教树立了信心,也会给农村学校的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改革三个阶段

准备阶段:2016年1月至7月

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

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至2017年12月

过渡级别对应

一、统一后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幼儿园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现已聘用为中小学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分别过渡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聘为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聘为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聘为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幼儿园二、三级教师职务的,过渡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三、对改革前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依然有效,待学校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