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聊城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应聘须知

2021年06月28日 17:24:48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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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

  幼儿教师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1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以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人员;

  (3)现役军人;

  (4)冠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8)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哪些岗位属于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4、本次招聘中“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5、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判断标准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

  6、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7月6日前取得。

  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6日前取得(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的,视为具备报名资格)。

  7、如何理解限冠县籍?

  限冠县籍是指籍贯为冠县或2021年7月6日前具有冠县常住户口的人员,皆可按冠县籍毕业生报考。

  8、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X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如果没有数码照,建议考生到照相馆拍照获取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9、报考人员上传“考生学历信息”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学信网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可以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报告要确保清晰、可辨认、信息完整,大小不超过50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10、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2021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2021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证书信息”网页截图;待发证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报考限冠县籍岗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索引页、户主页、本人页;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书。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介绍信确需困难的,可在考核体检阶段提供。

  1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报名登记表;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报名登记表。

  12、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初审单位直接联系(初审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3、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考生身份填写在职的,必须填写具体单位。在职指的是已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现未解除合同的人员。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栏填写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14、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实行何种人事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5、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如何理解“以不实信息取得招生录取资格人员不能应聘”?

  档案专项审核中明确规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但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如属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对已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无论当事人现获学历学位还是其前置学历学位,经认证发现存在作假舞弊情况的,其学历学位均不予承认,还应追究其弄虚作假的责任”。比如,报考成人函授专科时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要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若考生报考时不具备相应文化程度,凭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得的学历不予承认。

  18、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网上报名期间,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及时缴费,避免出现因本人未及时报名、未及时补充信息、未及时缴费等问题耽误报考。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冠县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及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