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广东惠州大亚湾区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项要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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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就更新我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申请人根据《大亚湾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要求》(附件)进行申请认定工作。
二、我局于4月9日发布的《大亚湾区宣教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有关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附件:大亚湾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要求
惠州大亚湾经济开发区宣教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大亚湾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要求.rar
来源: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tzgg/content/post_4305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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