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左旗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1年05月26日 09:47:51
来源:库课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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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9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管理,依法严格认定,确保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7日至5月26日,申报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时间:6月1日至6月4日,逾期不予现场确认。确认地点: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3楼21号窗口,咨询电话:0483-8222859。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6月15日上午8:30;测试地点:阿左旗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西城区教体大楼4楼)。

  (四)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以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

  (五)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1年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可在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含五年制毕业生、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者)。

  其他事宜以《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附件:

  1.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2021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就阿拉善盟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七)户籍要求

  户籍在阿拉善盟的人员;持有阿拉善盟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在阿拉善盟工作满2年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注:无国考合格证明的区外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我盟申请教师资格证,一是我盟户籍的区外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确实返回我盟工作生活的,可以按照我盟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政策对待。二是盟外户籍持我盟居住证的区外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除本人需要现场确认外,还需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要求,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等证明材料。如确实是在我盟工作、生活的,可以按照我盟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政策对待。

  二、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学教师资格选择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户籍或工作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选择阿左旗教体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5月27日在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4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同所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与阿左旗教体局联系)。

  现场确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

  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必须由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要求,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

  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盟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通过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9年(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不得在本次认定中使用。2021年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可在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含五年制毕业生、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者)。

  5.体检合格证明

  体检合格证明一份(阿左旗、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阿拉善中心医院体检,额济纳旗、阿右旗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当地医院体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为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体检结果,之前结果均无效。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可下载。)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10日9:00,地点在巴彦浩特东城区党政综合大楼(盟行政中心)3号楼3425室,请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面试)的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抽签。

  另,申请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含非师范类)请关注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就读大学未发毕业证的请提供毕业生证明、成绩合格单)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申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于6月17日请到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阿拉善政务服务大厅4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领取。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7月1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6日)。特别注意:5月26日17:00教师资格网报入口关闭。

  三、其他事项

  (一)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其他事宜以《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附件2

  阿拉善左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为做好我旗非师范教育类申报教师资格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方案。

  一、面试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

  2.整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15日,上午8:30开考

  2.面试地点:阿左旗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西城区教体大楼4楼)

  三、面试办法与程序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与思维、写字、仪态仪表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

  1.说课(60分)在10分钟内针对所报考的学科,根据现场指定的题目进行说课。

  2.粉笔字板书(15分):在2分钟内完成一段粉笔字板书。要求书写规范、笔划正确、流畅美观、速度适宜、内容无错漏。板书内容由评委组确定。

  3.朗诵(15分):在3分钟内进行演讲。要求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语感贴切、具有感召力。朗诵内容由评委组确定。

  4.仪表仪态(10分)

  衣着得体,修饰得当,举止文明,待人礼貌。

  (二)面试程序

  1.考生须在8:20前进入候考室,8:30开始备课,备课30分钟。工作人员宣读面试程序、纪律及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依次面试。开考20分钟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评委按评分标准当场打分,取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由核分员进行统计。

  3.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发证人员并公示。

  四、面试工作纪律

  1.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如带必须关机上交候考管理人员保管。在候考或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开通,视为违纪,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理,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违反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 。

  2.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

  3.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守面试工作纪律、坚持标准、公正评分。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VNS4-FWBwzlEW4WY3gl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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