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年05月25日 09:56:13
来源:敖汉旗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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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9号)和赤峰市教育局《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就敖汉旗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敖汉旗的人员。

  (二)持有敖汉旗境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敖汉旗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赤峰市敖汉旗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21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学历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旗面试考核。

  4.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在有效期内。

  注:2019年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年底。2021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9年考取了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在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有效。受疫情影响,2020年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两科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春季认定批次结束。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了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旗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或学校校统一安排,在就读学校所在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网上填报详细步骤请参照附件)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至5月31 日(工作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咨询电话:0476-5902600

  现场审核地点:敖汉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必须由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要求,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申请人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者,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一致,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6)体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体检表,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完毕请将体检表放到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请把本人的报名号和申请资格种类写在体检表的右上角;体检时需空腹)。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后,通过人员需加入QQ群;高中以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请关注赤峰市教育局网)

  (四)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全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7月10日(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6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教师资格者请关注敖汉旗政府网站,教育局公众号及现场确认通过后加入的QQ群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附件:网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http://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二、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8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3)“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三、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四、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即“赤峰市教育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所在旗县区认定机构(即“敖汉旗教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5月17日至5月2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此网上报名流程仅供参考,具体事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系统提示为准。

  来源:http://www.ahq.gov.cn/zhengwu/bmxxgkml/jiaoyuju/37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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