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教教师资格认定补充通知

2021年05月25日 09:47:15
来源: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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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呼和浩特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符合在呼和浩特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4楼B区

  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50号。

  体检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2日(周日除外)。

  2. 华日健康体检中心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6号华日健康体检中心(北国风光酒店对面)。

  体检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2日(周一、周日除外)。

  3. 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

  地点:呼市赛罕区包头东街9号。

  体检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2日(周六日除外)。

  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均可用于本次认定。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具体时间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与医院预约,申请人请按学校安排的体检医院和时间进行体检。

  (三)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具体标准按照每所医院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照片底部须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 体检须空腹,体检前勿饮酒,不吃油腻、高脂肪食物。身体如有特殊情况者请向医务人员说明原因。

  3. 体检人员在前台领取体检表,自行填写表内个人信息。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前台。

  4. 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告知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领取体检表后参加现场确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认定;体检需复查的,由医院通知,体检人员需配合。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根据教心学笔试合格证书公布时间,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现场确认时间调整为:2021年5月19日至6月4日(周六日除外),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楼教育系统集中办理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敕勒川大街与万通路交汇处路口东南角)。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具体时间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申请人请按学校安排提交材料,市教育局受理学校申请。

  五、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5月26日,请申请人务必在5月26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查看《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年5月24日

  来源:http://jyj.huhhot.gov.cn/hhhtsjy/xinxigongkai/tzgg/webinfo/2021/05/16022096020196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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